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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杀死怀孕妻子后自杀还要被追责吗 杀人后自杀谁负责任

 80人浏览  0人评论 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16-05-05 14:08:56
导读:【事件经过】女儿女婿双双失联,翻窗进屋发现均已死亡4月20日本是张某某老伴的生日,按照惯例这一天女儿张某和女婿李某会前来给母亲祝寿。但这一天,一家人左等右等也没见他们的身影,多次播打夫妻俩电话也没人接。放心不下的张某某前往女儿女婿的租住房敲门,同样没有人开门。时至4月24日,还是没有女儿女婿的消息,...

【事件经过】

女儿女婿双双失联,翻窗进屋发现均已死亡

4月20日本是张某某老伴的生日,按照惯例这一天女儿张某和女婿李某会前来给母亲祝寿。但这一天,一家人左等右等也没见他们的身影,多次播打夫妻俩电话也没人接。放心不下的张某某前往女儿女婿的租住房敲门,同样没有人开门。

时至4月24日,还是没有女儿女婿的消息,此时的张家人心急如焚,便联系上女婿李某亲属前往他们位于巴中某小区的出租屋查看。因他们租住屋楼层较低,李某的哥哥李某某便在邻居处借来梯子,翻窗进入了屋内。

刚进入房间,李某某便闻到一股异味,发现地上留有大量的烟头。当李某某进入卧室一看,现场的情况令他大吃一惊。此时的李某用绳子吊在护栏上,张某平躺在床上脸上盖着一根毛巾,手上握有一封写有“我杀了你,也杀了我们的孩子,如果有轮回的话再也不相见”字样的遗书,落款为“李某绝笔”。两人已无生命迹象,且尸体高度腐烂。

惊慌失措的两家亲属随即进入房间,将护栏上的李某抱了下来放在床上,并拨打了报警电话。

性格不合早有矛盾,生活琐事引发惨案发生

巴州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民警接警后通过现场勘察发现,案发现场比较整洁,尸表无搏斗伤痕无皮外伤,门窗完好,走访邻居也未发现有异常情况出现。通过对张某手中的遗书字迹比对,也证实了为李某亲笔所写。经尸检认定,张某死于机械性窒息死亡,李某死于自缢,警方判断该案为李某杀妻后自杀身亡。

在邻居眼里比较恩爱的夫妻俩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悲剧?警方通过的大量走访,大致还原出他们的婚姻生活。

据调查,死者李某在家中排行老幺,从小家庭条件不错,得到全家人的宠爱,性格比较内向,不善于与人交往。直到40多岁仍然无固定工作,靠偶尔给人主持婚礼为生,租住在亲戚家的房子里。他曾经有过一次婚姻,因性格不合离婚,并与前妻育有一子跟随前妻生活。

而今年刚满30岁的张某性格急躁,与李某的结合是她第一次婚姻。据亲属反映,因李某每周都要看望儿子一次,引起张某不满,加之这些年李某一事无成,家庭经济条件比较困难,而张某平时花钱大方,怀孕后开支更大,双方曾有多次争吵,并且李某打过张某,双方矛盾越积越深,最终引发悲剧的发生。

【法律解读】

杀人后自杀谁要负刑事责任

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免除刑事责任。我国刑法实行罪责自负、反对株连的原则,加之刑事诉讼中没有缺席审判,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追究刑事责任已经没有意义,因此不予追究。

二,在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前提下,并不免除其民事责任,如果其有遗留财产,以其财产进行民事赔偿,如果无遗产,则民事责任也随之灭亡。

三,如果是未成年的话,可能会以监护人没有行使监护职责或者疏忽其监护职责为由要求其监护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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