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决
老年再婚立協议问题
0两位老人再婚领证前丶/会同儿女,共同立一協议其中一条:〈男方死后的怃恤金归男方的儿子享受。女方自愿不要。〉就是这份協议去公证处做公证。但是公证处不予公证e理由是:怃恤金不属于男方的遗产。男方旡权立这个内容的協议0因此不予公证。请问,,第一丶男方有权旡权立怃恤金内容的協议?第二,公证处不予公证?该怎么办呢?第三,公证处不予公证的这个協议是否就变成違反法律规定的協议了呢?〈即无效協议了呢呢?〉以上一个事情三个问题,请做三个回答好吗?法律根据归那几条?辛苦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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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u42780 提问时间:2015-05-06 17:4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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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5-05-07 10:30:31
抚恤金是国家在死者死亡后,发给死者亲属的费用。国家发放这种费用,是用以优抚、救济死者家属,特别是用来优抚那些依靠死者生活的未成年和丧失劳动能力的亲属,它体现了国家对劳动者的物质帮助。抚恤金不能作为夫妻的财产进行分割、抚恤金可以作为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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