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遗产继承
0我外公在文化大革命中受到诬陷被打倒,丢失工作无经济来源。然后外公与外婆于1967年至1968年期间离婚。(具体时间不详)我外婆带着我母亲还有刚满三个月的舅舅改嫁。我母亲在她十六岁那年离开我外婆及我母亲养父。我母亲回到自己亲生父身边生活,一直到2014年9月我外公去世。当我母亲回到我外公身边的时候,我外公仅仅靠着给做小工勉强维持生计,我母亲也在当时的搬运公司拖板车贴补家用,两父女相依为命。直到九几年国家落实政策在我们家乡的实施,我母亲前前后后跑相关单位两年多时间,才把我外公的历史问题解决,工作得以恢复,由于太久未参加工作,单位同意提前退休。领着微薄的退休工资勉强度日。期间都是由我母亲善养我外公。后外公单位分房,分配得40多平方的房子一套。我外公居住。由于我和我姐姐一个在读高中一个都大学迫于生计,我母亲与我父亲双双南下打工,直到我大学毕业。然外公年纪大了身体不好我母亲便回到我外公身边照顾外公共同生活直到外公去世。外公去世也是由我母亲与父亲一手操办,舅舅未出一分钱,出殡时也为到场。在此期间我舅舅从未善养过我外公,舅舅他一直生活在他养父身边。几次外公生病病危都未到探望过,均是我母亲照顾。(在外公健康的时候舅舅看过外公几次,一年最多一次,有时候两三年看望一次。从未共同生活,未尽到善养义务。)
现外公留下唯一的遗产就是40几平米的房子,(当地市场价值约为12万左右)我母亲去公证处公正,舅舅却说房子应由他全部继承,并且有意对我母亲向法院进行诉讼。
请问律师法院会如何裁决?我母亲应当怎样争取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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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知己№自己 提问时间:2015-05-13 12:2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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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5-05-13 15:08:53
按外公的遗产法定继承就行了,你母亲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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