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决
婚外情通奸
0A和B这种关系从2013年至2015年3月,最后一次发生关系是在不自愿的情况下。之前A的老公一直逼A报案,再过一个月后,为了能保住家庭为了孩子,同意去刑警队报案,但因时间过了太久无法证明酒醉无法证明有发生关系,最后不允立案。现在A的老公坚持要离婚,然后告他们通奸。这样的情况通奸是否成立,是否要负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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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u43401 提问时间:2015-05-29 9:5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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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5-05-29 15:17:19
你好,根据你说的情况,如果违背妇女的意愿就涉嫌犯罪,如果没有违背妇女的意愿说明是非法通奸行为,女方应该属于过错方,给对方一定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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