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决
您好
0您好!我有一个哥哥在永春县国土资源局下属永春土地测量队做临时工主要负责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今年7月17日被纪检部门带走最后以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94000元(2008年-2014年)被刑事拘留现在已经取保候审,有自首退赃情节,2008年的金额是否已经过了追诉期是否可以扣除?这种情况法院会怎样判?谢谢!
1人回复
提问者:善解人意 提问时间:2015-08-20 15:03:21
推荐律师
最佳答案
-
回复时间:2015-08-20 15:38:16
不是民事案件,没有时效制度。 不应扣除。可以委托律师辩护!
律师积分:1952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