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决
在厂打工劳动问题
0你好律师!我有一个劳动问题请教一下你,耽误你一点宝贵的时间…情况是这样的,我在一间电器厂打工我现在做了已经23天了,还不到一个月!签了劳动合同,我现在辞职按劳动法来说提前3天辞职3天之后就可以走,但是经理不同意不给我走,他还说自己给我过了试用期一个月之后才可以走。这厂星期日上班没双倍,没有给我们买社保!请问律师这情况怎么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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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u45611 提问时间:2015-08-24 21:4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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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5-08-24 22:27:05
试用期期间,劳动者可以合理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应支付劳动者实际工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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