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决
关于鉴定的法律问题
0各位律师:大家好!在2012年5月份我朋友向社会借了38万元,然后是由我做担保的,当时的时间我记得很清楚,是2012年5月18日(因那天刚好是我领结婚证的日期),现在我朋友生意失败无法偿还,债权人把那借条发给了我朋友,下面借款的时间变成15年的10月份,在这之前债权人一直没有主张他的权利,请问下律师这样情况下我应怎么办,能否免除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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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u47803 提问时间:2015-11-04 11:5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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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5-11-04 13:51:41
担保人需要承担相应责任,但可以向朋友追偿。如有其他法律问题可以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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