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决
重婚罪
0隐瞒婚史与异性以夫妻名义生活男方。隐瞒未离异的婚姻状况。与我共同生活5年。。其间除春节各自回家过节外。其它时间均共同居住。并且在双方同事朋友中。均以老公老婆相称。向他人介绍时。也是以老婆的称呼。男士的所有日常生活用品小至内衣袜子。都由女方全部采购及打理。除了他未离异的妻子我不知情外。他生活中所有朋友与同事我都有参与交际。并且都知道我是他的称为老婆的人。包括他的父亲及妹妹。我也曾通过电话交谈过!。我的妹妹称他为姐夫。我所有的朋友同事,同学都熟知他。所有朋友都只认为我跟他。只是因为经济与工作问题还未办婚礼而已。在心理上却都认为我们是即定的夫妻。以及他有去过我家。见过我父母,只是未向我爸妈明确说明关系。但是有次他曾独自晚上12点去我家接我。以次日的行程安排为由带我去酒店休息。虽未当面明确。但私下父母有询问。我没否决也有跟他说明过。我未向我的父母否关系。请问这样属于犯重婚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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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小布丁 提问时间:2015-11-30 4:3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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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5-11-30 9:51:04
在不知对方有配偶的情况下与之结婚并不构成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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