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决
关于采光权的问题(期房建成发现有物体遮挡采光)
0我们买了一个带露台的房子(露台没有产权,是楼下商铺的楼顶),因为是期房不知道建成后房子外面会有一整条装饰性玻璃幕墙完全挡住视野,也挡住采光和通风,开发商以是按规划图建造为由不同意拆除(也说无法承担拆除费用),,合同协议是仲裁。
个人认为设计明显有缺陷,因为距离我们外墙外面5.6米的地方有落差一共3米多的玻璃幕墙,比我们天花板还高出一截,也就是说我们的视野只有5米的距离!
我们当时买时是因为看到沙盘图上面显示房子外面是公园比较开阔采光好才买的,结果太倒霉催了遇到这种情况!本身我们买的价格比别的楼层还贵些,也没有事先告知有这个东西挡住采光!
请了解的大大予以解答谢谢!
提问:
1.这种情况算侵犯了我们的采光权和通风权么?
2.请问这个能通过仲裁诉讼来强制开发商拆除么?
站在室内的效果如下图:
1人回复
提问者:淡品香茗 提问时间:2016-01-13 16:2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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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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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6-01-13 17:47:31
可以与开发商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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