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决
我们给老人赡养费问题
0您好,我的家庭情况是这样的,住养老院老人是我公公,与我婆婆离婚20年,后再婚未登记,有一个18岁女儿,2015年10月脑出血住院,费用15000,我们拿11000,同胞妹妹拿4000,第二任妻子未拿钱,说没有钱,她自己是开商店的。之后公公卧床住养老院,一共3000,费用均摊一家1000。2016年2月1日起,我不再出养老院钱,因为我要求三家均分住院费15000。
请问我这样做有道理吗?法律会保护吗
后妈起诉赡养问题的话,我们在国外,会有哪些麻烦,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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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梦梦 提问时间:2016-02-13 11:5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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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6-02-16 8:32:38
应由子女共同承担老人赡养费用,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院提起诉讼。如果不方便,可以直接委托律师处理所有法律事务。
律师积分:1952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