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退婚后彩礼的退还问题
0本人弟弟去年5月份通过相亲认识王某,两人认识后一直分割两地上班,为在一起过,只是网上聊聊天。今年年初经得女方家人及女方同意上门定亲,女方不同意马上结婚,答应过几个月结婚。双方同意后,交付定金6万9千多,给王某买衣服2000,当天包红包一千多,后女方家人及亲属来我家“查家”。包给女方那边人红包又1万多,还不包括筹办酒宴钱。定完亲后,就出这广东打工了,我弟弟提出一起,但女方王某不愿意。定亲到现在才二三十天,期间我弟在Q上聊天王某都表现爱理不理,压根就不想搭理一样,聊天中王某也提到她被逼才愿意定亲,根本不想嫁给我弟。问她怎么解决,王某说顺其自然,问她顺其自然是否还是爱理不理,王某说“对”。我弟这周日去深圳找她,但是她不愿意告知地址,我弟就按去年提的老地址去找她,她说不在那里了。不愿见面,但最后还是出现了,但是一脸不情愿 ,不耐烦。我弟就回来了了。现在想问的就是这种情况,即使女方又被逼答应结婚,我们男方现在不敢拿一辈子拿几十万赌在这样一个女孩身上,要求退婚,是否可以让女方把所有钱退回来。现在女方王某经其家人劝说之后咬定没有说不结婚,说可以继续谈,但我们不敢赌了,提出退婚,女方现在就咬定说是我们男方先提出的,不想退还给女方的红包和衣服的钱,共7000多。请问能要回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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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u50857 提问时间:2016-03-09 18:5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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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6-03-10 8:46:38
可以要求对方退还彩礼,《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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