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决
离婚案件中的经济补偿
0我姐,现年48岁,患有肺心病,无职业,2011年再婚,婚后在一足浴店做清洁工作,姐夫外出务工。今年初姐夫以两人长期分居感情破裂为由提出离婚,若离婚,我姐将面临无房收入低无法生活的困境,请问能向姐夫提出多少经济补偿,法律依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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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u52942 提问时间:2016-05-06 17:2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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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6-05-06 17:42:27
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律师积分:12814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