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决
个人遗产继承
0你好!尊敬的各位律师朋友!
本人五姊妹(排行最小),三个姐姐一个哥哥.父母已离婚,母亲也去世了,父亲健在.然而母亲生前和父亲及父亲的第二个女人(没办理结婚证但一直同居)共同签署了一份财产协议分配书,协议上明确的表达我母亲的意愿:本人死后将个人名下的全部财产由吆儿子李国荣继承,其他(她)人无权享用.年月日都有.三人都有签字,没有公证.由于我母亲从小没受过教育不会写字所以就找的我哥(排行老四)代为签字. 现在母亲去世了,而我就是最小的也就是所谓的(吆儿子),想办理过户,可当时母亲协议上写的继承人我的名字和我现在身份证上的名字后面两字不一样,三个姐姐就借由此理由和我起了争执,我哥完全认可这份协议.想请教各位律师朋友,我该怎么做来维护我的合法权利,现在很彷徨,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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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u53009 提问时间:2016-05-08 12:4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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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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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6-05-09 10:10:06
建议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或申请调解。
律师积分:12814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