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决
离婚和财产分割
0你好!我和我丈夫结婚三年多了,因为年龄未到,所以去年才领的结婚证。我们育有一子,九个半月。今年我丈夫多次提起离婚,都以我无应答结束。几天前因为矛盾,我丈夫又提出离婚,这次我同意了,结果他昨天又不同意离了,但是我非要离婚。我们这种情况属于谁先提出的离婚?听说不满两岁的孩子归母亲抚养,但是孩子满两岁以后就要重新为孩子选择条件好的一方让其抚养孩子?我丈夫的户籍所在地拆迁,他是农民,有户头,但是没有房子。拆迁那里有优惠政策。没有房子的可以用户头换80平方的安置房或者是三十万。我们经过商议后决定用户头换成安置房。拆迁是我们结婚期间的事,那用我丈夫的户头换的安置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谢谢帮忙。
1人回复
提问者:绵延 提问时间:2016-07-01 11:06:27
推荐律师
最佳答案
-
回复时间:2016-07-01 12:53:58
1、双方协议离婚的话不存在谁提出先后的问题,诉讼时,先提出的一方是原告,但能否离婚还需要根据对方的答辩及证据裁判;
2、两岁以后孩子的抚养权归谁,并不是完全靠双方的经济能力来比拼,还要看孩子的生活现状如何,两岁前后孩子跟谁并不是绝对的
3、婚姻期间,取得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律师积分:196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