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中心 忘记密码? 加入收藏网站地图
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找律所 找案例律师文集 法律新闻法律知识法律文书
法律咨询 > 法律法规 > 问答信息
广告招租
已关闭

为何县委常委会办纪要近二十年都无法落实?

0

我们两名退伍军人、中共党员,盐城市射阳县人,1996年7月毕业于江苏省人民武装学校。
1996年12月,我们被射阳县人事局根据中共射阳县常委议军会办纪要分配到江苏振阳集团、江苏双山集团负责从事人民武装工作。1997年6月25日,中共射阳县常委召开了议军会议,会议纪要中明确陈昌军、刘标、侯文彬、于爱民、索俊东、陈必祥等人分别调入缺编的兴桥、特庸、六垛、洋马、千秋和县航运公司人民武装部任职。
1997年11月, 根据中共射阳县委常委的议军会议精神一人落实到位。(陈昌军被调至兴桥人武部任职)同期,我们也分别拿着纪要文件去各自安排的乡镇报到,人员性质、工资无从落实,又找到人事局可得到的回答却说人事冻结无法办理,让我们自己想办法。于是我们找到了当时的许新建县长,许县长说:“这事我不怎么清楚,那是上任的事,你们需要通过组织解决此事,去找你们的上级部门县人民武装部。”我们接着就去找到了当时的县人民武装部李权部长,李部长说:“人事冻结我们也没有办法!陈昌军找到人调下去,你们有人也可以下去,否则就等人事解冻再说”而在2004年4月刘标、索俊东二人经过“千辛万苦”任职到位,(2004年4月,刘标、索俊东被安排至阜余镇、合德镇任职。)近二十年来我们工作勤恳、兢兢业业,历年来我受过盐城市公安局表彰1次、射阳县人民政府表彰4次、单位系统内表彰10次,近二十年来,我们多次的询问按文落实任职一事,但一直没有结果。
在多次诉求无果无望之下,2009年初,我按照法律程序走上了艰辛而心痛的信访之路。射阳县人事局在射人信访初字【2009】02号中却说:“……但你未能办理调动手续。针对目前情况,乡镇人武专干属公务员,逢进必考,现你要求落实到人民武装部任职一事,无政策依据。……”为由,导致我的信访综结。让我疑惑的是:为何射阳县人事局的回复避重就轻、问题的实质避而不谈?我“未能办理调动手续”的根源何在?这么多年按文落实任职没到位,射阳县人社局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中共射阳县委常委会议纪要第1号文要求:“ …… 会议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单位必须按上述议定的内容,认真抓好落实。 ……”。文中已明确落实主体,我们怎能去协调政府行政部门的事呢?政府部门执行力的体现我们无法去考证。
盐城市射阳县县委是一行政县的最高领导核心,她对加快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起着绝对领导的作用。射阳县县委所形成的文件和纪要等精神是民主集中制意志地体现,坚决地贯彻落实是使这一意志得以实现的保障。但射阳县委在落实纪要精神和处理这一问题上却让我们党员同志感到非常地疑惑。为何县委不落实纪要,犹如一张废文;纪要中同类安置对象,为何落实情况不同?这其中隐藏着多少不为人知的情况?在2014年3月份,是射阳政界“大地震”之月。射阳县县委、县政府创下全国历史记录,从书记、县长到副科级行政官员近10人违纪违法被处理。我们按文落实没到位是否跟这有关?不得而知。
 这么多年来,我们以军人特有的“执着”在期盼和等待。 在全国掀起“打虎拍蝇”热潮的形势下,我们看到了光明和希望,再度通过信访渠道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射阳县人社局在信访回复中却又以“当年因机构改革人事冻结,于爱民等人未得到及时安置。2001年人事部门曾专门拿出一定数额的事业编制面向未就业毕业生报考招聘,上述人员没有参加招聘。自2001年以来,机关事业单位进人执行“凡进必考”政策,因此,于爱民等人要求按照当时的会办纪要意见落实事业单位编制及任职问题缺乏政策依据。”为由搪塞、敷衍。 关于“2001年人事部门曾专门拿出一定数额的事业编制面向未就业毕业生报考招聘,上述人员没有参加招聘。”之说,此事我们就从未听说过。(这里隐藏什么我不想多说)为何同样一文落实结果截然不同?而2004年4月又落实文中主体2人任职到位,他们又作何解释?射阳县人社局所讲的这“政策”是什么?到底是谁的政策?
我们的政策依据就是“1997年6月25日中共射阳县委常委会议纪要第1号”文件。依据1997年的法律法规政策我们是可以进入专武干部行列的,即入列,用现在法规考量以往的事实,是违反我国立法精神的。过错责任是法律的常态,过错在谁,就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依法治国要素,就是每个人都依法办事。
历史遗留的问题已存在,事实很清楚,问题终须解决,我们希望有关部门根据已落实人员的情况,结合当下的实际给我们妥善处理。



反映人:侯文彬13615153792
        于爱民13805114468

   2016年8月22日

0人回复

补充内容

提问者:u56410 提问时间:2016-08-22 15:31:11 


4006-222-148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关于网站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用户反馈 | 广告招商 | 友情连接 | 联系我们 | 草明新闻 | TOP热卖 |
CopyRight 2006-2011 www.1148.cn,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0371-63691829 邮箱:law(艾特)88148.com
律法网 www.1148.cn「版权所有」备案号:豫ICP备2021007202号-2

声明:网站所有信息均有第三方自动申请添加,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来电告知,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