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岛交通事故
0交通事故发生在环岛,环岛分东南西北四个出口,环岛内有一虚线,我们当环岛内仅有两车道,环岛外有栅栏拦成且有白色双实线的道路,我认为这是非机动车道。但地区交警认为这个环岛为混合车道,因为地方小可能法律概念没那么规范。。 当天,我开着机动车由南向北进入环岛,一位70岁的老人骑电瓶车由北绕环岛向东行驶。进入环岛前我看了左边没车,然后驶入,之后我主要观察右侧车辆方向,因为环岛内径很小,直径可能就5米。当我回头看前方时发现该电动车在我正前方从我车头左侧直穿至右侧变道欲出环岛至东出口。我立即踩了刹车,但没刹住,电瓶车与我车右前方发生碰撞倒地。碰撞地点在环岛内侧靠东出口。调查监控及司法鉴定:电瓶车右后部先与我车左前方发生第一次擦碰,之后电瓶车继续横穿轿车继续前行,电瓶车右后部与小车右前部发生第二次碰撞。看视频,电瓶车在小车前面,小车在后面撞的他,但很明显电瓶车速度很快。如果小车速度快就不可能发生两次碰撞了。监控视频不给我们看慢镜头,所以细节不清楚。事故发生后,我马上停车扶起他,他说头晕让我扶他到路边坐坐,他打了电话给他家人,我打了120和110。120先到,我随老人一起去了医院,到医院的路上老人吐了,呕吐物充满酒精味,我要求测酒精浓度,医务人员以先抢救生命发扬人道主义为由拒绝了。到医院后直接进入手术室进行开颅手术,期间打电话给交警要求测酒精浓度,交警以人还在手术室不能测为由拒绝,后来也没来测。出手术室后,老人一直昏迷不醒,第二天上午老人子女就为老人办理了出院手续,下午1点老人就去世了。现在交警以“准备进入环行路口的让已在环行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为由判定我全责,我认为电瓶车不应该进环岛而应该走非机动车道来辩驳,同时我车已在环岛并不在路口而且出环岛应该提前并线至环岛外侧车道,但交警说因为对方死了,所以我要承担全责或主责。我认为确实一条生命去世了我应该给对方一些经济补偿,但主责会让我背刑事责任,对我生活有影响。 这个交通事故到底怎么判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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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u57146 提问时间:2016-10-07 9:5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