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方观点是关羽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0 桃花镇经研究决定申请财政补贴用于工业园区建设。2012年7月12日,镇长刘备知道关羽是(县级市)市长张飞最好的朋友,便找到关羽,二人商定:由镇政府向市财政局打报告申请补助200万元,关羽再找市长张飞协调。
关羽答应帮忙周旋,同时提出要25万元“好处费”。刘备同意关羽的要求,但明确告知关羽以下四点:(1)先给关羽10万元,事成之后再给剩下的15万元。(2)先给关羽的10万元,由镇政府的计划生育罚款先垫支。财政局的200万元补助资金下拨后,先补镇计划生育罚款的窟窿,再付给关羽剩余的15万元。(3)如果得不到财政补助资金,或者补助资金不足10万元的,关羽都要退还先收取的10万元“好处费”。(4)如申请经费成功,刘备本人要拿10万元。关羽因对自己和张飞的“铁哥们”关系充满信心,便全部同意刘备的条件。
同月18日,镇政府在给付关羽10万元后,向市财政局打正式报告申请财政补助经费。2012年8月3日,关羽真的找到张飞协调。财政局经审查,认为桃花镇不符合申请条件,无法落实张飞的批示。知道这一情况后,关羽亲自打电话给张飞,后者将财政局长骂了一通。同月15日,市财政局将张飞市长批示的180万元专项资金拨付给桃花镇人民政府。刘备对关羽的工作非常满意,为兑现事前对关羽的承诺,刘备将剩余15万元分两次付给关羽,刘备自己从拨款中拿了10万元。2013年5月案发。
0人回复
提问者:ayinaayina 提问时间:2017-05-09 11:4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