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决
继承权问题
060多年前,我的爷爷抱养了我的大伯,结婚后生育了我的大姐,10多年以前,我大伯去世了,由我大伯的亲侄儿安葬,现在我大伯的土地被我的哥哥叔叔强占,我想咨询下我大伯留下的土地应该由那些人来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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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1008611 提问时间:2019-01-14 8:3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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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9-01-14 21:52:02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根据您所述的主体,享有继承权的有:您的大姐、您的爷爷,其他人不享有继承权。律师积分:63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