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决 【急】
跟女朋友分手了,以结婚为目的的开销可以追回嘛?
20我们在一起一年了中间给她购买首饰手机化妆品平时的衣食住行缴费什么的,她父母的香烟化妆品保养品还有弟弟的衣服包括平时的一些开销全都是我的,现在分手了可以追回嘛?如果追回的话需要什么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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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u65847 提问时间:2021/1/28 22: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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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21/1/29 20:40:53
情侣间恋爱期间的开销是不能追回的。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赠与给受赠日,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情侣间的日常开销视为是赠与因此是不能再追回的。如果情侣间明确约定为债权的则有证据能证明不是情侣间的赠与的,则是可以追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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