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中心 忘记密码? 加入收藏网站地图
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找律所 找案例律师文集 法律新闻法律知识法律文书
广告招租
已关闭

保险合同复效问题

0


2007年4月1日,李德良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20万元的终身寿险,指定其平事小良为受益人。李德良没有按时缴纳续期保险费,而且超过了60天的缴费省限期,保险合同于2008年6月1日失效。2008年6月10日,李德良向保险公司中请保险单复效,并且缴纳了续期保险费和利息。经保险公司同意,保险合同于2008年11月10日恢复。
由于工作、生活十分紧张,李德良精神压力太大,2010年1月3日,李德良自杀身亡。其子李小良作为受益人,申请给付保险金。保险公司认为,保险合同复效日期为2008年11月10日,李德良是在2010年1月3日自杀,没有超过2年,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受益人李小良不服,起诉于法院。
同题.
1.保险合同复效后保险合同期间怎样计算,是视作订立的新保险合同还是原保险合同的延续?
2.本例中李德良自杀身亡,保险公司是否应该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0人回复

补充内容

提问者:15753655066 提问时间:2022/1/3 9:45:06 


4006-222-148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关于网站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用户反馈 | 广告招商 | 友情连接 | 联系我们 | 草明新闻 | TOP热卖 |
CopyRight 2006-2011 www.1148.cn,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0371-63691829 邮箱:law(艾特)88148.com
律法网 www.1148.cn「版权所有」备案号:豫ICP备2021007202号-2

声明:网站所有信息均有第三方自动申请添加,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来电告知,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