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构的罪名
0
2019年时,我徐恒明不欠银行货款,原欠银行贷款于2017年已全部还清。2019年,我被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法院判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并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该院对我作出(2019)苏0707刑初46号刑事判决书。
我不知赣榆区人民法院判我的刑适用了哪个国家的法律?向国家信访局信访被层层推诿,推到赣榆区法院,赣榆区法院制造的冤案,该院能为我纠错吗?
江苏省高院,明知连云港中院和赣榆区法院判决错误仍然推诿,是对基层法院的冤假错案纵容和包庇,是不作为。不排除上下勾结,搞团团伙伙,灯下黑。
对于一个不欠款的人能判决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哪么天下所有不欠款的人都可以判决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赣榆区法院的权利不但超过中国法律规定,世界上也没有这样的法律。
我向国家信访局的申诉转到赣榆区法院,该院用信访回复本人,拒不承认是冤案,还认为对我的量刑事实清楚不存在徇私枉法。这不是典型的以权压法、滥用职权吗?虚构公民的罪行就是徇私,就有贪脏受贿,有团伙腐败,有不为人知的猫腻在其中。我每次向国家信访局,被层层转交省、市、区信访局,都被推诿塞责,转交给赣榆区信访局。而我举报村官村霸的保护伞涉及赣榆区有关领导,市区领导和赣榆区领导不给处理。本人要求,对赣榆区人民法院判我的罪行,要求出示法律依据,对于赣榆区虚构我的罪名,要求追责,为我平反。
0人回复
提问者:u65932 提问时间:2022/2/22 10:16: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