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中心 忘记密码? 加入收藏网站地图
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找律所 找案例律师文集 法律新闻法律知识法律文书
法律咨询 > 法律法规 > 问答信息
广告招租
已关闭

地下空间补交土地出让金

0

2019年4月,位于广州的甲公司依法通过出让方式取得海珠区的A地块(建设用地)用于房地产开发,并足额支付了土地出让金。甲公司取得A地块后,按照规划条件建造了房屋B,房屋B地上20层,地下3层。2019年9月,A公司收到广州市国土局作出的行政通知,要求其补缴地下三层的土地出让金。补交土地出让金有什么法律依据吗?要按什么标准交

0人回复

补充内容

提问者:u65941 提问时间:2022/3/12 16:02:31 


4006-222-148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关于网站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用户反馈 | 广告招商 | 友情连接 | 联系我们 | 草明新闻 | TOP热卖 |
CopyRight 2006-2011 www.1148.cn,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0371-63691829 邮箱:law(艾特)88148.com
律法网 www.1148.cn「版权所有」备案号:豫ICP备2021007202号-2

声明:网站所有信息均有第三方自动申请添加,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来电告知,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