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曲延兴律师,1965年7月出生,山东同济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毕业于装甲兵工程学院机械工程专业,后自学法律,并取得律师资格。曾在部队服役24年,历任团政治处干事、副主任、师政治部组织干部科长、师政治部副主任(上校军衔)。
自执业以来,致力于知识产权和民商法的研究,凭借其深厚的专业知识和娴熟的法律实践经验,办理了大量的民商事和经济纠纷案件,尤其在知识产权、医疗纠纷、婚姻家庭、劳动争议、公司企业等领域积累了较为丰富的办案经验。其曾经代理的专利侵权、专利权属、商标侵权、商标异议、商标行政诉讼、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以及医疗纠纷案件均获得成功,其代理的山东烟台酿酒有限公司“烟台古酿”知名商品特有名称不正当竞争系列维权案被评为烟台市十大知识产权审判案例。曲律师担任多家公司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多次参与大型项目的洽商谈判,并为顾问单位起草企业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协助企业管理及催收应收账款,处理顾问单位的债权债务纠纷。
曲延兴律师在执业过程中,不断学习新法律法规,丰富自己的业务知识,对当事人委托的每一项法律事务,总是事必躬亲,一丝不苟,曲延兴律师严谨缜密、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作风,不但深受委托人的好评,也得到对方当事人的称赞。
曲延兴律师在执业过程中,还注重法学理论的研究,结合自己的实践经验,撰写了多篇法学论文,其撰写《从一起专利侵权案看公知技术抗辩的运用》、《由一起医疗损害赔偿案看医疗机构的注意义务》被评为优秀论文。
曲延兴律师始终认为,做律师应当先学会做人,律师的职责是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曲律师不是大律师,也从不敢以“大”律师自诩,但是,他却是一位值得信赖的专业律师。
曲延兴律师获得的荣誉:
2009年被烟台市司法局评为“烟台市法律援助先进个人”,
2009年被法易网评为百强公益律师和全国百强律师
2011年被烟台市司法局、烟台市律师协会评为“烟台市优秀律师”,
2011年被烟台市司法局党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2011年被烟台市律师协会、胶东在线网站评为“网上问法优秀律师”。
2012年被烟台市律师协会、胶东在线网站评为“网上问法优秀律师”。
2012年被评为烟台市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服务标兵
曲延兴律师的简历:
1999年8月至2005年12月 成都军区司令部法律顾问处兼职律师
2006年1月至2008年6月 山东同济律师事务所律师
2008年6月至2013年1月 山东同济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部主任
2013年1月至今 山东同济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律师资格证号:559765071011
律师执业证号:13706199910553280
业务专长:知识产权、医疗纠纷、劳动工伤、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公司企业等
执业准则:敬业、守诚、公平、自尊,忠于事实、忠于法律、忠于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