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羊偷摩托被抓 律师法援到农家 _成功案例_董补民律师网 _律法网
 
会员中心 忘记密码? 加入收藏网站地图

董补民律师网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成功案例 >> 正文

大羊偷摩托被抓 律师法援到农家

2015-09-22 17:16:28 | 董补民 | 31人浏览 | 0人评论

大羊偷摩托被抓 律师法援到农家

今年五月八日下午,天气非常炎热。

刚一上班,一位老妈妈进了办公室,跪倒在地说:“好律师呀,救救我儿子,他是我唯一的亲人,才22岁就犯了法,让我这老婆子咋活呀!家穷无钱,你就帮帮忙吧!”看着老妈妈悲切的心情,决定法律援助为她儿子辩护。

办完法律援助手续,提上公文包和老妈妈急忙赶三点钟的班车到法院去准备阅卷,通过查阅案卷和阅读起诉书得知,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李大羊在三月三日夜间翻墙进入本村李栓牛家将其价值一万多元的摩托车盗走。被告人仅有三次交待,而且三次交待的情节完全一样,并且卷宗中还专门记录了“被告人能如实的交待自已的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老实。”看到这,心里想,这又是一个没有什么可辩的案子,只等开庭履行程序罢了,这个案子如此省事简单,又觉得有点不正常,决定立即会见被告人李大羊。当李大羊知道我是他的辩护人后,沉默了半晌,突然说:“律师,我没有偷摩托,我和他的女儿晓丽有二年的恋爱关系,李栓牛一直反对,极力从中阻止,那天夜里是应他女儿晓丽之约商定骑摩托逃婚的。”果然有问题。于是,作全面细致的调查取证工作。

本案应先从晓丽身上着手调查,连续两次到李栓牛家,他家人都称晓丽不在家。决定在村里和李大羊及李晓丽同学之间展开调查,通过调查走访,查清弄明了以下事实:

第一,大羊与晓丽是同班同学,高考双双名落孙山后建立了恋爱关系。

第二,李大羊与李晓丽系同姓,按辈份李大羊叫李晓丽姑姑,这在当地是绝对不能恋爱结婚的,是触犯族规的。

第三,李栓牛极力反对他们之间的恋爱,除了同姓不能结婚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李栓牛是村中的首富,而李大羊家却是村里最穷的一户,牛气冲天的首富其能把女儿嫁给一无所有的穷光蛋,让自已的女儿在他的眼皮底下吃苦受穷一辈子!所以,死活不同意女儿和李大羊的婚事。

了解到这些事实,增加了信心,但是,还缺少李晓丽的证据。第三次去了李栓牛家,明确地给李栓牛说,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凡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发案时你女儿就在现场,所以她必须作证,有作证的义务。

三天后,法院书面通知公开审理,接到通知后,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11条本案涉及个人隐私,申请不公开审理。

法院采纳了我的意见,同意不公开审理,也就意味着我的证据起了作用。李晓丽到法庭作证时,见到李大羊眼泪不停地流,庄严的法庭上,李晓丽向法官讲述了这原本就不应该发生的事情,她和李大羊在高中快毕业时私定终身,因世俗的偏见,“族规”的霸道,使得他们不敢在村中公开结婚,尽管毕业后的第一春节他们已冲破了男女之间的最后界限。六月七日晚,李晓丽约李大羊半夜翻墙到她家一块外出打工逃婚到南方,决定趁夜色骑摩托走,李晓丽将早已经准备好了的摩托车钥匙交给李大羊,李大羊刚把摩托推出门外,就惊动了李晓丽家的狗,李栓牛赶到一看是李大羊,气不打一处来,不容分说,便抓住李大羊,大声喊:“抓贼啊!抓贼啊!”就这样李大羊以盗窃的罪名送到了派出所。

被告人李大羊当庭也承认:“当时,承认偷车,是考虑自已受点罪,就能保住晓丽的名声。”至此,我在法庭上提出了如下辩护意见,主观故意是决定一个行为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现在问题已经查明,被告李大羊不具备偷盗摩托的主观故意,其主观故意是为了逃婚,而逃婚这种行为不是犯罪行为,请法庭宣告被告李大羊无罪。

法庭上,公诉人对我提出的证据没有提出反对意见。

最后,法庭经过合议,宣告李大羊无罪,当庭释放。

可是被无罪释放的李大羊却高兴不起来。他说:“我虽然被无罪释放,却永远失去了我心爱的对象啊!”

因为本案使李栓牛丢尽了面子,一开始就不同意女儿婚事,现在又输了官司,在全村人面前丢尽了脸面,抬不起头来,又怎能把女儿再嫁给让他狠的咬牙切齿的李大羊呢?

知道这种情况后,没有从法律角度考虑去起诉李栓牛干涉婚姻自由。认为李栓牛只所以反对女儿婚姻,有他自已的考虑。俗语说“解铃还须系铃人”。看来我应该去会会李栓牛了。

于是,我三番五次去李栓牛家,给他做各种调解劝说工作。首先,我给李栓牛讲法律规定:我国《婚姻法》有明确的禁止结婚的法律条款,并没有规定同姓就不能结婚的说法,李栓牛和李晓丽论辈份虽然算得上姑侄关系,但两家不是近亲属;既然法律都不禁止,那他们的婚姻就是受法律保护的合法婚姻;法律规定婚姻自由,你虽然是家长,但干涉女儿婚姻自由,也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再给李栓牛讲情理:女儿与李大羊从小青梅竹马,恋爱多年,又是同学,相亲相爱,常言说“硬拆十座庙,不拆一桩婚”,作为家长不能活活拆散他们,破坏他们的婚姻幸福,那样女儿会记恨一辈子的;李大羊现在虽然家穷,不能代表一辈子都穷,他年轻、有文化,将来一定会发家致富的,更何况“情人眼里出西施”,他就是要饭的,你女儿愿意,你是阻挡不了的,既然你知道自已阻拦不住,何不落个顺水人情,非要当恶人?为了儿女幸福,作为老人就是吃多大的亏,受多少罪也心甘情愿,却为什么在儿女婚事上不能让他们自已选择呢?你是村上的首富,心胸更应宽阔。通过苦口婆心的调解劝说,李栓牛的思想终于做通了。

一个月后,李栓牛知道阻止不了的婚姻,又怕他们继续逃婚,也就顺水推舟同意了婚事,为俩人举行婚礼。当然,我也被李栓牛和李大羊的老母软缠硬拉去参加了他们的婚礼,并作为证婚人,使一对有情人终成眷属。这正是:

偷摩托被抓,急坏老妈妈。法援到农家,无罪放回家。

调解托两家,说理再说法,和气解疙瘩,仇家变亲家。

(为保护隐私,以上人名均为化名)

 



最新评论
暂无评论
网友评论
0人评论 用  户:匿名  点击登录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律法网保持中立

董补民律师

帮助过: 2

网站积分: 555

好评率: 100%

法律咨询热线

13369377962
文书代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