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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放弃抚养费 以后还能要求支付吗?

2017-04-09 16:44:04 | 李诗怀 | 10人浏览 | 0人评论

离婚时放弃抚养费 以后还能要求支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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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将形同虚设。”大家好,欢迎收看《李律释法》。


夫妻离婚,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常常有这样的情况:一方为了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或者其它原因,往往会不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那么,问题来了,以后还能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吗?我们先来看两个案例。


第一个案例,乐乐的父母离婚时约定,乐乐由父亲自行抚养,母亲无须支付抚养费。父母离婚后,乐乐就与父亲一起生活,父母之间没有因为抚养的问题发生过争议。这样的平静生活,在乐乐上小学六年级时,被一场突如其来的疾病打破了,乐乐被诊断出患有白血病。为了治病,已经花了医药费16万多元,后期骨髓移植的费用还需要50多万元,除去社会及学校捐助的,还差20万元。无奈之下,乐乐的父亲以乐乐名义起诉到法院,要求乐乐母亲分担医药费用,法院经审理,支持了乐乐的诉讼请求。


第二个案例,无独有偶,欢欢的父母离婚时,两人的经济条件相当,母亲为了争取对欢欢的抚养权,表态自行抚养孩子,不需要欢欢父亲支付抚养费。两人离婚一年多后,欢欢母亲认为独自抚养孩子困难,起诉要求欢欢父亲分担一半的抚养费用。法院经审理,认为欢欢母亲在离婚后,生活、工作方面并没有发生重大变化,欢欢在教育和医疗上也没有发生重大开支,其母亲的收入水平足以维持孩子在当地的正常生活,且当初约定放弃对方抚养费,是真实意思表示,故最终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婚姻法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同时还规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的数额的合理要求。这里有两个关键词:“必要”和“合理”。


结合前述两个案例,是否可以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或增加支付抚养费,需要综合考虑父母的经济状况、小孩的实际需要、以及当地的生活水平是否发生明显的变化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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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地址:https://v.qq.com/x/page/u0391fpb1pn.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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