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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无效劳动合同而产生的纠纷在广东尚律律师事务所来说是经常遇到的情况了,无效劳动合同也可以称为我们所说的“霸王条款”,是指劳动合同虽经过当事人双方同意订立,但因劳动合同条款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因而不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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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劳动合同分为全部无效和部分无效两种:(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2)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如果订立劳动合同时,当事人一方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有意制造假象欺骗对方,致使另一方上当受骗,造成与实际情况不符的认识和判断,从而同意订立的劳动合同,则属于采取欺诈手段订立的合同。威胁手段,指当事人一方用可能实现的危害对方人身或财产安全的行为相要挟,迫使对方违背意愿而与其订立劳动合同。无论是采取欺诈手段还是威胁手段,所订立的劳动合同都违背了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它的后果是侵犯了一方当事人的权益,因而这种劳动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
广东尚律律师事务所是深圳地区唯一一家以公司化运营的律师事务所,座落在龙岗中心城正中时代广场B做2202,旗下首席律师数10余名,平均从业经验8年,深圳刘必飞律师、谢素光律师更是被评为“优秀青年律师”,免费咨询电话:0755-28388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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