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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律说法|夫妻婚姻无效后还能继承遗产吗

2019-03-12 16:12:42 | 刘必飞 | 3人浏览 | 0人评论

 据我国的法律可以知道,缺乏法律规定的结婚要件,就会导致婚姻无效,这种婚姻就是属于无效婚姻,不过在如今我们的这个社会,无效婚姻的情况也是非常普遍的,那么夫妻的婚姻无效后是否还能继承遗产呢?下面就有华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相关知识。

        夫妻婚姻无效后还能继承遗产吗?

        问:我哥哥去年遭遇车祸不幸身亡,留有一栋三居室。因我家住农村,我哥哥和我嫂子也没登记就结了婚。我嫂子现在加上虚岁才20岁,还年轻,将来肯定要再婚。现在我嫂子仍然住在那三居室内,我怕将来我嫂子再婚时把三居室一块带走了。那是我爸妈花费了一辈子积蓄单独给我哥哥买的,请问我能要回来吗?

答:我国《婚姻法》第六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八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第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从你所说的情况来看,你“嫂子”去年“结婚”时周岁才18,因此你哥哥和你“嫂子:的“婚姻”违反了《婚姻法》的强制性规定,应属无效。而且两人也未进行婚姻登记,没有确立夫妻关系,彼此不享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你哥哥死后,三居室成为遗产,有继承资格的人按照顺序参与继承。既然你哥哥和你“嫂子”的“婚姻”无效,根据《继承法》的第一二三款规定:第一顺序:配偶、父母、子女。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婚姻无效,自始无效,彼此不属于婚姻法上的配偶,故你嫂子没有继承权。

        以上就是尚律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婚姻无效后遗产继承问题的相关知识,婚姻无效后,夫妻是不能继承对方的遗产的,其不属于继承法中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希望本文可以让您对无效婚姻的继承问题有新的了解和认识。如果在细节方面不清楚的可以百度搜索“广东尚律律师事务所”咨询相关专业律师,他们会为您解除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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