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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诉讼法中“近亲属”概念比较

2019-09-20 16:16:58 | 刘永利 | 0人浏览 | 0人评论

三大诉讼法中“近亲属”概念比较

 

一、刑事诉讼法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诉讼中的近亲属包括: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

参考法条:《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本法下列用语的含意是:(六)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二、民事诉讼法

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规定,民事诉讼中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参考法条:《民通意见》12.民法通则中规定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三、行政诉讼法

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规定,行政诉讼中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和其他具有扶养、赡养关系的亲属。

参考法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和其他具有扶养、赡养关系的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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