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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诉 您了解吗

2015-08-01 10:19:05 | 刘艳 | 7人浏览 | 0人评论

电视连续剧《离婚律师》播出后,剧情中案件情节及涉及的法律问题引起广泛关注。那么,电视剧里涉及的法律问题在现实中又该如何运用法律来解决呢?

  在《离婚律师》一剧中罗美媛诉苗锦绣侵权一案中,罗鹂律师提出“反诉”董大海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看到此,不少人会问,“反诉”是什么?当事人如何提出反诉?

  在民事诉讼领域,“反诉”是指在一个已经开始的民事诉讼(诉讼法上称为“本诉”)程序中,本诉的被告以本诉原告为被告,向受诉法院提出的与本诉有牵连的独立的反请求,以达到抵消、动摇或吞并原诉的目的,这种反守为攻的诉讼称之为反诉。反诉是本诉被告所享有的一项重要权利,是保障本诉被告民事权益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原则的重要体现。我国《民事诉讼法》第51条规定,被告有权提起反诉。但该条并未就提起反诉的具体条件作进一步规定,一般而言,提起反诉需要符合实体和程序上的要求。在实体上,反诉必须与本诉有实质上的牵连,包括法律关系上的牵连和事实上的牵连,前者如买卖合同中卖方起诉买方给付货款,买方反诉卖方承担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二者都是基于买卖合同这一法律关系;后者如交通事故中,一方起诉对方赔偿车载货物损失,而另一方反诉赔偿车辆损失,二者都是基于交通事故这一事实。在程序上,反诉与本诉适用的诉讼程序、管辖须相同;在时间限制方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法释(2001)33号)第34条第三款的规定,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剧中的侵权案,原告为罗美媛,被告为苗锦绣。而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案,原告为苗锦绣、被告为董大海。且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案与侵权案的诉讼请求没有任何牵连。因此两个案件是两个完全独立的诉讼,不符合反诉要件。所以,苗锦绣若要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应另案起诉,而不能在与罗美媛的侵权案件中提出反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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