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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隆化律师谢万利:去伪求实揭真像 坚忍不拔护权益

2016-08-07 17:15:33 | 谢万利 | 17人浏览 | 0人评论



搜狐网讯:20157月,家住承德市隆化县太平庄乡的两位兄弟,因公共走道被侵占,请求给予维权代理。接案以后,谢万利律师根据原告提供的证据(宅基地使用证、原始批示及现场照片)确定:这是一个侵权案件,按照“排除妨害”进行了起诉。


可是,在庭审时案件事实出现了反复。对方当事人出具的“自己的宅基地使用证”中标示该走道在其本人宅基地四至范围之内。并且,出具了村委会的证明,证明该走道属于被告个人所有。虽然谢万利律师根据事实情况,引用现行法律的相关规定,说明被告所提供的证据存在严重的违法情节,与事实情况不符。但是,法院最终还是认为:“土地权属不清,应当按照土地纠纷的程序由土地主管部门解决”。裁定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时,原告方只好按照土地纠纷的程序向土地主管部门申请维权。可是,土地主管部门却又以“土地权属清楚,已经颁发有效证件”为由裁定不予受理。


本来是一个简单的维权诉讼,却似乎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


当事人诉说着维权的过程,眼里流出了委屈的泪水。此时,谢万利律师耐心地给当事人解释实体法和程序法的关系,最后告诉当事人:“所有的法律程序,其立法本意都是为了揭示事实真像,使案件去伪存真,得出正确的结论。”因此,不要气馁,只要坚持就能得出正确的结论。所幸,我们还有行政诉讼程序。虽然,大多数老百姓都不愿意民告官。但是,就本案来讲,土地主管部门不主动纠正错误,就只能启动行政诉讼程序。通过诉讼强制政府部门纠正错误。


“告县政府?告县长?”当事人祖祖辈辈都是老实巴交的农民,见过的最大领导就是乡长。如今要和县政府“打官司”,不由得自己胆战心惊。


“行政诉讼的立法本意就是通过诉讼程序,对政府的行政行为进行法律审查和监督。以维护公民和其他社会组织的合法权益。”谢万利律师耐心地给当事人解释行政诉讼的有关法律关系。“此案,县政府为对方当事人颁发的宅基地使用证是典型的违反法律程序和规范的违法的行政行为。因此,在政府职能部门不主动纠正错误的情况下,就应当通过行政诉讼程序依法撤销县政府给对方当事人违法颁发的宅基地使用证。”谢万利律师给当事人仔细地进行了解说。坚定了当事人的信心。


庭审时,原告方出示了四件证据,证明了被告方县政府的四项违法事实。虽然,被告县政府以各种理由进行了答辩,但仍然无法掩盖其发证过程的违法事实。最终,法院依法判决:撤销县政府为诉讼第三人颁发的宅基地使用证。


至此,案件取得了决定性胜诉。


当事人高兴地说:“看起来,法律还真是公正的。”谢万利律师笑着说:“法律肯定是公正的。”当事人激动的紧紧地握住了谢万利律师的手。

 

谢万利律师简介:谢万利 ,男 ,满族,1969年生,大学本科学历,现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专职律师。谢万利律师在1988年参加工作时,就担任基层司法部门的司法助理员,长期从事基层民事调解工作。专心从事法律应用研究超过二十年。既具有丰富的基层法律工作经验,又具有扎实的法律知识。从事律师工作以来,特别重视弱势群体的维护权益诉讼,受到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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