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罪 _律师文集_于增华律师网 _律法网
 
会员中心 忘记密码? 加入收藏网站地图

于增华律师网

http://yuzenghua.1148.cn

律师文集

网站首页 - 律师文集
当前时间:

挪用公款罪

作者:于增华  发布时间:2016-03-16 15:48:05  23人浏览 0人评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认定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有关问题的解释》

(2001年9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93次会议通过 法释〔2001〕29号)

为依法惩处挪用公款犯罪活动,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如何认定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的有关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个人名义将公款借给其他自然人或者不具有法人资格的私营独资企业、私营合伙企业等使用的,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

第二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谋取个人利益,以个人名义将公款借给其他单位使用的,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

第三条 本解释施行后,我院此前发布的司法解释的有关内容与本解释不一致的,不再适用。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团队

联系人:于增华

联系方式:13161919722

地址:朝阳区北京市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76号大成国际中心C座6层

网址:http://www.010falv.com




最新评论
暂无评论
网友评论
0人评论 用  户:匿名  点击登录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律法网保持中立
技术支持:律法网 版权所有:于增华律师  律师执业证书号码:11101200611979297
电话: 手机:13161919722 您是该网站第156079位访客
总站网址:http://www.1148.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