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所有:章坚律师个人主页浙江泽大(新昌)律师事务所
技术支持:律法网
豫ICP备2021007202号-2
过年了,新的数据出来了,能否按新标准赔,新标准涨了多少,简单的讲,同样十级伤残涨了6642元,死亡赔偿金涨了66420元。
我们在不断增加内容,今天就先奉上朋友们都关心的最新的伤残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标准。
2016年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与精神损害抚慰金标准
浙江省(宁波除外)
伤残等级 (赔偿指数) | 伤残赔偿金 (城镇) | 伤残赔偿金 (农村) | 精神损害赔偿金 |
一级(100%) | 874280 | 422500 | 50000 |
二级(90%) | 786852 | 380250 | 45000 |
三级(80%) | 699424 | 338000 | 40000 |
四级(70%) | 611996 | 295750 | 35000 |
五级(60%) | 524568 | 253500 | 30000 |
六级(50%) | 437140 | 211250 | 25000 |
七级(40%) | 349712 | 169000 | 20000 |
八极(30%) | 262284 | 126750 | 15000 |
九级(20%) | 174856 | 84500 | 10000 |
十级(10%) | 87428 | 42250 | 5000 |
死亡赔偿金 | 874280 | 422500 | 50000 |
注:
1、数据来源:浙江统计局http://www.zj.stats.gov.cn/tjgb/jmszgb/201601/t20160129_168787.html
2015年浙江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3714元
2015年浙江省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8661元
2015年浙江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125元
2015年浙江省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6108元
2、伤残赔偿金计算方法:
(1)60周岁以下,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赔偿指数×20年;
(2)60周岁至75周岁,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
(3)75周岁以上,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赔偿指数×5年
3、死亡赔偿金计算方法:
(1)60周岁以下,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
(2)60周岁至75周岁,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
(3)75周岁以上,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
4、精神损害抚慰金:
《浙江省高院民一庭关于人身损害赔偿费用项目有关问题的解答》第15条规定,“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根据我省审判实践,一般以5万元为限。如果侵权行为情节特别恶劣,被侵权人的损害程度特别严重或者社会影响特别大,可适当提高赔偿金额,但原则上不超过10万元。”
5、湖州地区赔偿标准提高一倍:
从2016年1月1日开始,在湖州地区已经不区分农民和居民身份,一律按居民赔偿,意味直接从原来农民死亡只有422500元,变成874280元。
律师提醒:在诉讼技巧上,没有起诉的直接按新标准起,已经起诉的变更诉讼请求;还要对想到保险公司私了的朋友,我们对他说,保险公司在5月之前一般全部按老标准进行处理,还有你是湖州地区的农民,也按居民标准赔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