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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后公司拒绝发放资金及津贴,这样做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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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广东珠海某公司上班,公司薪酬发放是每月10号发放上月基本工资加前月的加班工资与奖金,今年2月28号我提交辞职申请,公司在3月8号(周六日提前发)发给我的工资只有基本工资,其他的拒绝发放,包括春节的加班工资与春节探亲车费。请问这样可以向某些部门投诉吗?需要向那个部门?
另外管理补贴也没有发放。有劳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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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U083 提问时间:2014-03-10 9:4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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