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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该怎样再次起诉?若起诉被告应该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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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年,土改后,政府根据家庭人口给我家与张璞划了一整块地作为桩基,规定我家与张璞家一家一半,他家在后,我家在前,(现有国土局当时地契为证)。1953年我家在这建房,搬迁到这里。随后,他家与张文学家搬到这(张文学家在张璞家后,现张文学搬走),由于没有路,从我家院子经过,他们俩家老人请求我家留一条小路供他们走,我家看在左邻右舍的份上,接受请求(现有张文学与张瑛证词)。1989年,在建设宅基地测量中,土地局工作者与张璞是相互勾结,不负责任,没测量到我家的旧址上。1990年,张璞强行在我家房檐下搭建小屋,堆放杂物;强行在我家猪圈墙上建房,挖掉我家东边土墙和界桩,侮辱我的家人。我只有向村干部反映,由于对方富裕,且有权有势,我家贫穷,大队干部与其关系甚好始终向着张璞。我向乡县政府反映都无结果,直到2000年,张璞的亲戚阎君琪任伏镇乡长时,嫌我反映了张璞,于10月20日带派出所人员闯入我家,对我威胁恐吓。扬言“要拘留我”。看在左邻右舍的份上我一再忍让,但他得寸进尺, 2008年,我家房子被5-12地震震坏,被政府确认为特重灾,政府要我拆除危房重建。但由于他家在我房檐下搭建的小屋和杂物的阻挡,我向各级部门多次反映,都无结果,我只有推迟日期建房。2008年,7月我拆除一半房屋。7月20日,在我施工放线时,他们全家威胁我,扬言“砍掉我的脑袋,给500元”,又强迫我向前推出1米多建房,面对对方蛮横无理,我没住所,我只有向前建房,但据我家房宅基地证上规定我家房后以“房檐滴水为界”。(有照片为证)张璞不但将其据为已有,还得寸进尺,逼迫我继续退让。我忍无可忍,只有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力利益,于2009年1月4日将张璞告到法院,决心依法讨回公道,但法院院长与张璞关系非常很“铁”,负责审理本案的法官白江峰收到张璞的好处,因而案子被法官长期压着不予审理,院长和白江峰多次威胁恐吓我,甚至扬言要拘留我,指责我告张璞的状。在我多次进城催促法下,该院总算于2009年9月4日开庭审理本案。然而,在法官的审理过程中,奇怪的事情发生了:法官白江峰阻止我发言和提交证据。与此同时,张璞的两个儿子与几个做生意的同伙威胁我,并以重金请张礼做假证,白江峰不对证据做鉴定,就否认我提交的所有证据。由于白江峰徇私枉法、审理不公,我要求上诉,却受到白江峰不给我判决书的威胁。无赖之下,我只有上访,乡各级部门反映。在我到省上访后,法院才给我判决书,但判决书上日期已过上诉期限。 我被迫于2011年6月7日写下执行申请书交于徽县法院执行厅,要求法院给我执行,但法院给我不执行,反而擅自销毁了我的执行申请书。2011年11月10日,张璞趁我外出务工之际,伙同家人打伤我家人,曾扬言“他有法院院长和白江峰罩着,他要灭了我”。2013年,我又写下监督执行申请书,但法院总是一再推托,不予处理。    由于国土局的失职违法行为,给我造成了今天的损失和恩怨,使我房屋建不到旧址上,由于县法院的徇私枉法,让我西边的房屋建设到现在无法施工,已建房屋无法粉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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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zyd276515663 提问时间:2015-03-30 11:4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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