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决
急求回复,关于公司法的
10一,85年我公司(国企)为别单位担保向农业银行借贷余额108万人民币,93年当地市法院已作出判决,但到了2008年4月债权受让人(个人)向当地市法院申请恢复执行93年的(民事判决书)申请查封我公司19204平方米土地(职工宿舍,办公楼等建筑物)像这样的情况,农业银行将债权转让给私人是否合法。
二,国有企业职工宿舍,办公楼等建筑物被法院拍卖后,购买方需不需要对职工宿舍及办公楼进行安置?
三,2002年3月我公司经营执照被当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吊销,法人唐某已于2005年退休。但是,当时并没有经过职工大会,唐某便又连任法人代表,至2008年4月后,唐某是否有权负责办理本公司的土地拍卖工作?
四,国有土地被法院拍卖前,需不需要广大职工负责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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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15622179868 提问时间:2015-05-31 1:5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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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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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5-06-01 10:24:21
债务可以依法转让的。具体拍卖程序由法院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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