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决
无语啊,寻求帮助。
0甲方:杭州膳食亭贸易有限公司。 乙方:杭州昆鴻网络有限公司。 甲方委托乙方在2014年制作微信公众账号,乙方业务员小唐负责和我沟通协调,甲方于2014年8月份交给乙方3000元公司账户,之后因甲方各类原因,没有向乙方提出制作要求,事情也就一直这么搁置着,乙方也没有任何人负责沟通,一直拖到15年九月份,甲方想要制作微信公众号,却发现乙方公司已倒闭,小唐去年已经辞职,找400电话与之沟通不退钱,不进一步制作公众号,请各位大律帮忙想想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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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ed_zhang 提问时间:2015-08-27 16: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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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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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5-08-27 17:29:41
可以起诉对方,要求退还费用,并可要求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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