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决
劳动合同法
0我于2014年8月20号进公司,签了3年合同。今年6月份公司场地转租给另外公司。我经协商调到总公司。现在才俩个多月。公司又说这边没事给我干,要求我调到一个不熟悉的地区,我不去。请问,这样有赔偿或补偿吗。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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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u46128 提问时间:2015-09-09 21:1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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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5-09-10 9:48:22
需要具体依据实际情况来判断,如果单位有违反劳动法相关规定,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单位给予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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