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决
铁路局霸王条款
02015年8月28日,我在网上订购了一张从金华到湖州的高铁G1504火车票,由于显示9月30日也是暑假期间,学生票优惠可用,于是定购了学生票,当时系统显示交易成功,并且立刻扣除了80.00元,说明了买卖合同成立。但是在9月30日晚去取票时,售票窗口告知学生票使用次数超过了4次,无法取票,并且只有退票,退票还需要收取手续费16元。如果不退票,则视为放弃乘车,逾期后该票自动作废。我要求取消学生周优惠,补价将该票买为成人票,但窗口告知无法更改,只能退票。于是我被迫退票。
我认为既然买卖合同成立,该车票的所有权应当归我,然铁路局以学生票使用次数为由扣留我的车票,是否涉嫌侵权?
其次,民法通则的司法解释有“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 铁路局既然有我的乘车次数记录,还故意告知我交易成功,隐瞒了我剩余的乘车次数,其明知该车票我无法取出,我只能被迫退票,铁路局是否涉嫌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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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u46767 提问时间:2015-10-01 22:2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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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5-10-07 10:05:05
如果铁路部门有优惠使用次数记录,应退还优惠的票价款,不应扣除退票手续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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