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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加刑事案件
0因民事起纠纷 乙方生气 气得本就有的气管炎和心脏病发作 死亡 甲方该负怎样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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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u48030 提问时间:2015-11-09 19:3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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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5-11-10 11:13:23
本人以前层处理过类似案例,有两种情况,一。如果明知他人有心脏病等易发危险疾病而故意采取激怒等方式诱导他人,导致他人最终犯病而死,以故意杀人定刑事案件;如果不明知对方疾病,纯属民间纠纷引发他人自身疾病而死,承担一般无过错责任,一般法院会判决赔偿20%左右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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