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中心 忘记密码? 加入收藏网站地图
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找律所 找案例律师文集 法律新闻法律知识法律文书
广告招租
已解决 【急】

火灾赔偿一审已判下

5

三间做餐饮的店面,一间是用木板墙隔开,一间是用水泥强隔开,我的在中间。9/18号零晨两点三十分左右,由于电气线路问题引起的火灾,烧毁了我与用木板墙隔开的两间店面。一审判我们赔偿对方53000元。上术的结果会有什么情况?
当初说因为我们是接手别人做的店做下来的,电路以及木板墙都不是我们所装修,也不是故意放火,所以以为说没有责任要进行赔偿,一审的时候是不愿赔偿的。现在判下来的金额是通过开庭前法官调解是所说的大概估计损失,因为当初没想到他会以这个数来进行说赔偿的问题。但当时也说的是四万元为全部损失,已包括装修费用,但现在判下来的却说的是四万元为烧毁的损失再加上一万元的装修费用,这样判。那这损失的东西也应该要进行折旧吧!还有就是责任问题,全部都由我来承担吗?

1人回复

补充内容

提问者:u49179 提问时间:2015-12-22 15:48:11 


4006-222-148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关于网站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用户反馈 | 广告招商 | 友情连接 | 联系我们 | 草明新闻 | TOP热卖 |
CopyRight 2006-2011 www.1148.cn,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0371-63691829 邮箱:law(艾特)88148.com
律法网 www.1148.cn「版权所有」备案号:豫ICP备2021007202号-2

声明:网站所有信息均有第三方自动申请添加,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来电告知,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