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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帮助,衷心感谢
0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的父母及姐姐在昆明某县的某镇经营一家饭店20年,一直都有政府招待用餐,一直都是记账,一次性结账,于前几个月政府某公务人员接待为由,在我加饭店吃饭,酒醉后签字记账,之后问起结账,其矢口否认,多次追要无果,于2015年10月26日相遇,我姐姐向其追讨,其出言辱骂并放出狠话,后家父与其发生争执,双方发生推搡,派出所出面调解,双方并无任何身体伤害,现场很多群众可以作证,但于2016年1月12日,我方收到法院的传票,其主要意思是控告当时我父母及姐姐殴打他,其软组织受伤,并住院治疗,索要一系列的赔偿,弯曲事实,而且传票的日期是2015年12月30日发出,并且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传票上面就有家父手印,及所有信息,现在我们可否递交反诉书,并且应该如何陈述,请求法律咨询,衷心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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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m15969575408 提问时间:2016-01-17 21: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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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6-01-18 9:51:54
建议委托当地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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