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中心 忘记密码? 加入收藏网站地图
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找律所 找案例律师文集 法律新闻法律知识法律文书
广告招租
已解决

关于生育问题

0

首页
找一个律师
免费提问
更多
 返回 问题详情
问:我广东茂名高州的,2012年生了一胎女儿,未婚生育,领证后2015年生了二胎,二胎没有准生证,现在孩子都一岁了,还不给出生证,自2016年政策落实后,像我这样的情况还需要征收抚养费吗?医院不给二胎出生证明合法吗?我需要走那些途径才能拿到二胎出生证明?

1人回复

补充内容

提问者:u49986 提问时间:2016-01-27 13:05:52 


4006-222-148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关于网站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用户反馈 | 广告招商 | 友情连接 | 联系我们 | 草明新闻 | TOP热卖 |
CopyRight 2006-2011 www.1148.cn,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0371-63691829 邮箱:law(艾特)88148.com
律法网 www.1148.cn「版权所有」备案号:豫ICP备2021007202号-2

声明:网站所有信息均有第三方自动申请添加,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来电告知,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