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决 【急】
脚挤压伤交通官司
5我妻子自2013年4月26日上班乘坐余杭交通公司506路公交车,脚被车门挤压,送医后检查出骨折并脚2和3脚趾活动受限,后浙大鉴定脚正常,铁路法院法庭上推翻了第一次鉴定,后铁路法院又指定鉴定机构,但我妻子脚在杭州多个医院进行核磁共振、肌电图检查诊断都是神经损伤和肌腱损伤。但鉴定机构不采纳现在的后遗症情况。铁路法院也想尽早结案。我们作为受害者心里特别憋屈,请问律师我们该如何去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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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u50309 提问时间:2016-02-16 16:2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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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6-02-16 18:01:19
当事人或鉴定申请人在收到鉴定通知书后15天内有权时对鉴定结论提出异议,并可向同一鉴定委员会提出复议或向上一级鉴定委员会提出重新鉴定,也可以向法院申诉,当事人要按照有关的规定程序申诉自己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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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律师会员回复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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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6-03-08 22:59:14
你这个事情,可以打两个官司,拿两笔赔偿,一个是工伤赔偿,一个是侵权赔偿,但是,13年到现在已经一年多,如果你只提起了一个诉讼,另外一个已经过诉讼时效了。鉴定的事,如不服可以申请复议或申请重新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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