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决
在网络散布谣言 损害个人形象 不正当竞争
0同行同时也是同学 无故在微信朋友圈以及微博上 散布谣言 损害我个人形象 并贴出私人照片 本人于她相互熟悉. 且事后于她沟通.其避而不回 本人和她没有经济纠纷.没有其他利益冲突 证据确着 有图有真相 有文字记录.且已经报警备案 她的做法直接伤害到我的个人名誉和生意上的往来 请问 如果事太在严重 此事如何处理
2人回复
提问者:彭千洳 提问时间:2016-03-11 7:48:21
推荐律师
最佳答案
-
回复时间:2016-03-11 9:09:31
.泄露并宣扬他人隐私,给他人名誉造成不良影响的,是侵害名誉权的行为,不构成诽谤罪。
律师积分:128145分
诽谤罪(刑法第246条),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普通律师会员回复区
-
回复时间:2016-03-11 16:51:53
你可以起诉其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案由人格权纠纷
律师积分:149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