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决
是否可以追责公司
04月29号,在公司与同事发生肢体冲突,后来我进行报警,及120拨打,后经派出所调解,签订调解协议,责任双方各有,医药费各自负责,5月3号,公司人事部邮件通知两个全部无偿解雇,待我签完解雇书后并没有对另一方进行解雇,对方仍然继续上班,并且5月1日法定假日未未按有薪假计算,并且在5月3日当天办完离职手续后记了我5月3号6小时矿工,这种情况是否可以追责公司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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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wyang 提问时间:2016-05-05 12: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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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6-05-05 17:16:05
可以向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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