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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法官维护被告拖延案件审理是否渎职
0在管辖区法院起诉被告故意伤害行为赔偿,法院先是原告不知被告现住地裁定不予受理,原告上诉上级法院,上级法院判决撤销一审法院不予受理裁定书,理由:原告已提供被告出生地户籍及使用至今手机号码即原告已提供被告相关信息理应受理立案并终审裁定一审法院予以受理立案。起诉被告已一年三个月多了,立案至今十一个月多了,多次邮政快递及电话询问审判长案件审理判决书至今仍未给予原告案件审理判决书并简易程序审理转合议庭审理开庭日审判长及陪审员都没到庭只有书记员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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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u55290 提问时间:2016-07-14 18:4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