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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伤害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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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都是十一周岁的学生,体育课上对方提出打闹请求,嬉戏打闹过程中,我方致对方手臂骨折,体育老师玩手机未尽看管义务。第一次手术两万元我方承担八千元,三个月后二次手术费三万元,我方需不需要承担相应费用,如需承担,应承担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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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u58264 提问时间:2017-01-06 15:4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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