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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

社保补交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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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我和老婆2005年进江苏常州一家公司打工,直到2009年公司才给交的社保直到现在即2018年4月即将退休只有9年的保龄,现要求公司补交,公司拟各种借口不给,到劳动仲裁和监察大队咨询都说过了时效期,不予理会。劳动法明文规定企业必须为员工交纳社保,堂堂法律规定为何有时效期。这不是故意让企业有空可钻吗,法律有时效期的话,那以后抢抾,强奸等犯罪过几年没抓住就没事了吗?打工是弱势群体,找一份工作又不容易,有时是忍气吞声,只有到离开时才敢冒泡,然而这时法律又不支持了,这哪里是为民所想。望大家转发或申张一下。谢谢![/c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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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u62275 提问时间:2018-03-11 18:5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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