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不懂事,被人致残,想寻求法律帮助。我该怎么呢?
0尊敬律师你好:
小时候被隔壁家大哥哥弄伤了腰椎,得了一种强直性脊柱炎的风湿病,这位大哥哥是当过兵的,在部队学了这么一个弄腰椎的方法。像是把它折断,能听到声响。说是可以变瘦,保年轻,还有反腰会更灵活,同时他还告诉我,要经常锻炼,否则会得强直性脊柱炎。
我是88年的哪是7岁左右,邻居家的小孩们都喜欢反腰。不知道什么时候他的方法告诉邻居家小孩。邻居家小孩就跑来告诉我,后来邻居家小孩带我去他家,因为我不太感兴趣,没有主动要求而是邻居家小孩帮我说的。在弄腰椎之前他先弄腰椎的好处再说坏处。
现在我已经多处关节软骨融合强直了,弯不下腰,身体结构严重变形,脊柱依旧有炎症。活动受限,重度残疾。无法工作,没有生活来源。我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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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xiaodao 提问时间:2019-02-15 9:4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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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9-02-15 14:26:14
你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律师积分:6310分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您的情况可能已经过了诉讼时效,建议和对方协商,但需要证明现在的损害后果和以前的行为有一定的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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