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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公司内部承包合司效力问题
0我公司原系国营企业,承接某一工程项目,内部承包给公司项目经理(系公司正式员工、有劳动合同、社保关系、一级项目经理证、工程师证),下达任命文件,并从人、财、物等方面对工程项目进行管理,现由于承包人拖欠管理费,我司提起诉讼,一审法院认为项目系借用资质、转包行为,管理费不受法律保护。如此判决,则建筑公司如何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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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u64892 提问时间:2019-08-07 11:15:31